2008年9月21日 星期日

TCAS RA x2, 加上我的就 x3

可憐的學長, 如果區管中心給的到場再好一點, 我的進場順序再做的好一點, 十一月去澳門天堂前日子就會更好過一些了...

在原因歸咎上, 總台面對案件真正背後原因的勇氣比起航空公司起來是落後一大截, 整個過程不過是想歸責, 人不是機器, 所以事情重複發生老實說也不足為奇, 在這種哲學沒有改變之前, 開再多檢討大會也沒有用, 處罰再多人也不會讓案件變少.

我個人的血淚整理: 在終端區進場階段, 往許可限制點飛的飛機, 或者用雷達引導帶順序, 如果沒有 200% 的把握一定會有雷達隔離出來的話, 就把高度壓住以減少飛機之間的接近率, 並至少達成高度隔離.

PS, 媽的我也不知道對不對... 因為這並不在總台檢討我的八大罪狀其中之一
PSS, 學長說: 獵犬終需山上葬, 將軍難免陣前亡, 引以為戒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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